商務簽證

一、大陸地區應備文件

※申請書(文字檔)

※照片(彩色掃描電子檔)最近1年內2吋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彩色掃描電子檔)

※在職証明(加蓋公章)在職證明必需為公司行號或機構用紙(彩色掃描電子檔)

(赴台身份資格需是負責人或是經理人)

 

二、商務活動交流為以下類型

※演講

※商務研習(含受訓)

※履約活動(含為邀請單位從事驗貨、售後服務、技術指導、培訓等)

※跨國企業內部調動服務

※短期商務活動交流(含商務訪問、會議、考察、參加展覽、參觀展覽、海空運服務)

 

三、台灣邀請單位資格

※本國企業、僑外投資事業年度營業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或公司資本額達新臺幣五百萬元之新設本國企業、新設僑外投資事業

※外國公司在臺分公司年度營業額達新台幣一千萬元,或是營運資金達新臺灣五百萬元之新設外國公司在臺分公司

※外國公司或大陸地區公司在臺辦事處採購實績達一百萬元。但金融服務業在臺辦事處,不受採購實續限制。

※大陸地區在臺分公司年度營業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或營運資金達新臺幣五百萬元之新設大陸地區公司在臺分公司。但金融服務業在臺分公司,不受營業額及營運資金限制。

※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二款所定之自由港區事業?

※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一項所定之區內事業。

 

四、邀請單位應備文件(商務公司邀請單位之公司年度檢附文件)

※營利事業登記證

※公司變更登記証

※前一年度損益及梲額計算表(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

※商務活動計劃書

※商務行程表

※商務活動相關其它證明文件

※商務活動說明必要性

※商履跨國聲明書

※保證書

※委託書

※從事驗貨、售後服務、技術指導等履約活動者,應檢具該契約書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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